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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3月30日 星期一

CFD 價差交易

前陣子因為「史蒂夫」和「戴夫」的網路笑話,讓我想起之前看過etoro的廣告有提到這兩個人
原本想說這是什麼梗,後來想起etoro的廣告後,就去看看etoro的介紹。
在這裡不贅述etoro是一個什麼樣投資平台,他們號稱是投資社交平台,提供許多人的投資內容給大家參考,還提供所謂的「複製跟單」模式,也就是說,如果在平台上面你覺得某個人的交易非常棒,想要跟他的單操作的話,就可以點擊跟單模式,也可以設定最多跟多少金額,當被跟單的人賣出或買交易持股後,系統也會跟著自動賣出或買進,感覺真是棒!
而且被跟單的人,如果累積大量粉絲跟單,還可以每個月賺到etoro提供的獎金,另外最高還有跟單總金額的2%回饋金!聽起來真是吸引人!

      但是,在投資界混久了,都知道一個不變的定律,就是「羊毛出在狗身上,最後豬來買單」到底etoro要從哪裡找到錢給這位被跟單者呢?

      原來,etoro所謂的交易,並不是真的去買股票,而是投資CFD(價差交易),他是一個衍生性金融商品,提供給資金比較少的投資人,或是想要利用槓桿的投資人一個交易的商品。下面是從維基百科找到的CFD價差交易的解釋說明(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B7%AE%E5%83%B9%E5%90%88%E7%B4%84)
金融學指的是一種衍生品交易。 差價合約概念 差價合約(英文:Contract for Difference簡稱:CFD)是買方和賣方之間的一項合約,根據合約由賣方付給買方資產現行價值和平倉價值之間的差價(反之,如果差價為負,由買方付給賣方)。差價合約是一種金融衍生工具,它允許交易者利用標的資產的價格上漲或價格下跌獲利。 差價合約(CFD)是一種金融衍生產品,是雙方在合約到期時,以差價合(CFD)所涵蓋交易產品的開盤價和收盤價之間的差價進行交易,使投資者能從持有的合約中獲利或虧損。因是金融衍生品交易投資者無需實際持有股票,差價合約(CFD)已經成為金融風險的主要對沖工具,被更多的市場人士選擇。
差價合約規則 因為差價合約(CFD)是金融衍生品交易,進行差價合約交易而非在基礎市場進行實物交易,換言之投資者實際上並不擁有任何基礎資產,所以差價合約能在逾萬個市場中把握機會:全球指數、股票、外匯、大宗商品等。差價合約(CFD)讓投資者就某項資產的價格差異訂立合約,期限由開倉直至平倉為止。需要注意的是,差價合約(CFD)是一種槓桿產品,換而言之投資者僅需投少量保證金便可獲得遠高於此的市場倉位。差價合約(CFD)交易規則通常涉及到:保證金、槓桿、多空交易、點差、資料包價、結算幣種、掉期費用、手續費等。由於全球各個國家金融法律條款存在差異,各國家差價合約服務商只要擁有本國金融監管部門審批認證,其差價合約交易規則可以存在市場化差異以服務更多的投資者。

       白話文解釋,如果大家想要買1 股蘋果公司股票,目前市價約250美金,但是我手上只有1000美金,只能買4股,可是如果投資CFD,我可以放大到10股、40股、100股甚至更多,當未來蘋果的股價變動1元,我持有100單位的蘋果CFD,就可以賺100元,而不只有4元而已。

風險方面
1. 槓桿投資風險:上面的例子就很容易知道,利用CFD來做投資,會有槓桿的風險,在平時沒什麼,但是在股價波動大的時候,槓桿除了會讓你發大財之外,也會讓你破產。以上面的例子來說,我本金只有1000美元,我跑去買100股的CFD,只要蘋果當天股價波動超過10元( 10/250 = 4%) 我本金就會歸0了。

2. 報價(流動性)風險:CFD看起來應該是投資人和發行商對作的遊戲,並不是真的買股票,也就是說,報價的ask/bid都看發行商高興,當然市場波動大的時候,ask/bid被拉大是很正常的事,但是對於投資人來說,就有點任人宰割了。通常小的CFD交易商比較容易發生這樣的事情,大的CFD或是老牌的CFD為了信譽以及長久生存下去,共生共榮才是他們活下去的模式。

3. 信用風險:CFD是靠交易商自己與投資人對作的商品,如果交易商沒有將部位拋到市場上去避險,反而自己吃下來的話,當行情波動大,有可能造成慘賠,就像賭徒找組頭下注一樣,如果組頭沒有將部位再往上手下注,想要全吃,結果翻盤的話,組頭就要跑路了,而賭徒也損失所有本金。
當然,這牽涉到這家CFD交易商的信用,但是也告訴我們不能將身家都放在這地方。

4. 交易成本過高:前面有提到被跟單者可以拿到報酬以及被跟單金額的2%回饋,這些錢是從哪裡來?原來就是CFD的ask/bid價差,白話點就像買賣美金的匯差一樣,ask/bid有一定程度的價差,交易商靠這價差賺一小部分。另一個部分比較貴,就是「隔夜拆款利率」。剛剛上面有提到CFD靠槓桿來投資,也就是融資,想一想,怎麼做到100被?很簡單,就是像交易商融資來投資,而原本的1000美元就是自己的本金。融資利率要看交易商訂多少,平均約2.5%,這也就解釋為什麼etoro會給被跟單交易者2%的獎勵了....(資料參考來源:https://rich01.com/cfd-spread-cost/
<所以 CFD並不適合長期持有,因為持有越久,2.5%可是很高的費用.....想想SPY平均也才9%的成長率而已,更何況是其他商品。>

以上就簡單介紹什麼事CFD,畢竟我也是今天第一次知道什麼事CFD,也許他不像我想像中的不好,每個衍生性商品都有他的優缺點,或許我年紀已經慢慢地老了,不適合這種高槓桿的操作,光期貨跟外匯保證金交易就夠我嗆的了,這還是看看就好。
不過我覺得社交投資平臺這概念真的不錯,未來可以好好思考要怎麼把這東西改得更好。


2014年5月2日 星期五

格勞克斯3度出擊:再生矛盾

格勞克斯3度出擊:再生矛盾


記者彭暄貽、呂淑美、黃鳳丹/台北報導
 F-再生(1337)在4根跌停後,終於爆量打開跌停;終場爆出20437張大量,收在63.7元。不過昨(1)日美國作空機構格勞克斯研究(Glaucus Research)再發出第3次出擊,強調F-再生說法前後矛盾,為今日股價漲跌再生波瀾。
 美國作空機構格勞克斯研究(Glaucus Research)昨(1)日針對F-再生(1337)發出第3篇報告,分成3點舉證F-再生澄清說法,認為F-再生前後矛盾。
 第一點,格勞克斯認為,F-再生誇大了的福建擴產用地成本高達1.26億元人民幣(以下同),實際上僅3,100萬,相差4倍之多。而F-再生澄清時又說,坦承購地成本確實為3,100萬,但不包括向農民購地支出和向地方政府繳納的基礎建設配套費。
 可是格勞克斯表示,這塊土地是在拍賣會上購得的「國有地」,根據中國財政部規定,國有地若以競價方式出讓,契稅計稅價格就確定為成交價格,「土地出讓金、市政建設配套費及各種補償費用已包括在內」。
 即便若以F-再生的說法1.26億來算,每畝契稅與印花稅也要2.8萬,但F-再生又說自己每畝只付了9,100元,相差近3倍,格勞克斯認為,契稅與印花稅是騙不了人的,F-再生前後矛盾不一。
 第二點,F-再生被點名說,在報表中揭露的繳稅金額達1.6至2億元,遠超過實際上繳給中國政府的,從2010至2013年期間僅繳2,800至8,000萬元,嚴重誇大獲利能力,F-再生卻在澄清時說,該資料是來自福建中共黨部而非晉江市政府,其數字是「估計」,內容不可靠。
 格勞克斯便在報告中提出晉江市政府所刊登的「地方納稅企業榮譽榜」,同樣的,這3年的繳納金額就是只占F-再生財報中的4%至12%,因此認為F-再生所揭露的收入與獲利都低於實際數字。
 第三點,F-再生說福建地方政府的土地交易記錄,無法反映真正的購地價格,因為沒有包含「徵地補償費與拆遷補償費」。
 可是,格勞克斯根據中國《土地管理法》指出,徵地補償費中包含土地補償費、安置補償費、地上建物與農作物補償,其性質是土地所有權「轉移」時,政府應依法承擔的費用。格勞克斯認為,這不是由F-再生所支付的,因此F-再生於江蘇、福建的實際購地金額,遠低於財報中的數字。
 格勞克斯在報告中表示,F-再生面對這些證據,就要一直想出新的理由解釋,並在最後引用了美國小說家馬克吐溫的話:「永遠說實話,這樣就不必去記得你說過什麼。」
 在公司一再表態喊告及將護盤的說法下,連跌不休的F-再生30日於打開跌停板,外資買超1338張,投信、自營商賣超170、379張。而公司究竟 執行庫藏股了沒?30日雖公司向證交所通報情況為尚未進場。
 此外,F-再生也已再度發布重大訊息,說明近期營運自結獲利狀態。第一季營收12.2億元、年增27.22%,自結稅前盈餘4.08億元,稅後盈餘3.06億元,年增33.04%,EPS1.53元。
 截至目前市場對於雙方說法不一仍感困擾,期待交易所的直接清查報告能快點出爐。
日期:2014年05月0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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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近台股最熱門的新聞,除了大立光來到1990的天價之外,另一件事就是F 股的慘業了。
  美國一間專門在做攻擊且放空的公司近期對於F-再生這間大陸公司發表了看法,更誇張的直言這間公司目標價只有『0元』!沒錯,你沒看錯,就是0元。因為這間公司財報作假,所以公司毫無誠信可言,因此公司慘遭『禿鷹』放空。

  我們來了解一下這是什麼樣前因後果。我印象中在去年的時候,美國一間『渾水』公司(Muddy Water, MBA百科  http://ppt.cc/HbEV),也對中國一間公司『網秦』發布了一份報告,直擊公司獲利並沒有如財報那樣的多,網秦股價(NYSE : NQ) 一夕之間大跌 47%,超驚人!

  那為什麼出事的都是中國公司居多?正因為目前中國市場面臨轉型,中國政府打擊影子銀行及不法融資,使得中國市場目前正面臨過去所沒有經歷過的衝擊,而某些企業,為了掩蓋投資失利的事實,都會作假帳(過去中國企業假帳風雲一直揮之不去),因此許多美國研究機構都會針對中國的企業做徹底的『檢查』。因此,像這樣的事件,我想未來也會慢慢地出現。

  我們來看一下NQ的走勢圖吧!


  當渾水發布消息後,NQ股價大跌到7.5元,從高點25.9來看,整整下跌了71%。隨後股價慢慢回穩,但最高也回復到21.8附近,也是下跌16%左右。目前距離高點下跌51.9%左右。可見,失去民心的公司,股價再也回不去了。

  好啦,那我們拉回到F-再生這間公司(TWSE: 1337) 

  股價從發布消息後連跌五天跌停板,大約有40%左右,由近100元下跌到60元附近。然後公司派在這兩天進場實施庫藏股護盤,昨日股價止穩,今日開盤後下跌停鎖死,然後在收盤前一個小時再由公司派及拉到漲停鎖死,劇情真是緊張刺激。如果我有閒錢一萬丟進去買認購權證的話,今天還有機會賺三倍呢!

  OK~那後面會怎麼辦?看看NQ,再想想F-再生,你會怎麼辦?留給你自己去想像吧~至於我呢...............秘............密............囉..............

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

證所稅 明年(2013)就要開始課徵 , 你該選哪一種課徵方式呢?

2012.10.19 
證所稅  課稅方式及影響
  證所稅議題在約七月底的時候三讀通過,在明年102年起,就開始恢復課徵,
這段時間內也陸陸續續通過一些實行細則部分,讓我們對於證所稅的課徵內容也
更加得清楚,本文在上半段會對於證所稅的課稅方式做一個簡單的說明,後半段
就來討論這些課稅的影響會是什麼?以及如何用正確的方式來節省稅負。

  首先,我們先來看看證所稅的課稅內容吧!最主要的核心精神,我們先來說
明,就是這次的證所稅課徵對象,就是「自然人」也就是【個人】,而且還是持
有中國民國國籍的個人。其餘的「法人」及「非中國民國國籍的個人」則是另有
規範,不在這次證所稅的討論議題當中。好啦,那該怎麼課稅呢?首先,政府把
證所稅課徵方式分成兩種,【核實課稅】及【設算所得】兩種方式,換個角度想
,主要是怕一開始實行課稅會造成市場衝擊,所以在推出一個設算所得的方式來
降低市場的反應。那我們就先來看看設算所得的內容是那些:


【設算所得】
  推行時間:民國102 103年底止
  稅率:20%
加權股價指數範圍
設算所得率
8500以下
0%
8500 ~ 9500
1
9500 ~ 10500
2
10500以上
3

  標準: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

  其他:賣出時課徵,不得扣除成本及必要費用
  舉例:假設現在加權股價指數來到9000點,設算所得率為1‰,如果我賣出
          10張鴻海股票,市價90元。則我需要繳交的證券所得稅為:
     90 * 1000 * 10 = 900,000 (我賣出股票的總價值)
          9000,000 * 1 = 9000 (政府設算所得計算出我可能的所得)
          9000 * 20% = 1800 (我應繳的證券所得稅額)

  這就是設算所得的計算方式。
  不過財政部另有但書,以下的三種人不適用設算所得,強制納入【核實課稅】
  部分:一、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數量合計在十萬股以上者。二、初次上市、上櫃前取得之股票,於上市、上櫃以後
  出售者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包括在內:
  
()屬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初次上市、
    上櫃之股票。
  
()個人每年所持有該年度各該初次上市、上櫃公
    司股票,屬承銷取得數量在一萬股以下。
  (三)
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。

【核實課稅】
  實施對象:上述最後三類人口 及 選擇核實課稅的投資人
  稅率:15%  
        標準:買賣交易有『獲利』就要課稅,所以就可以扣除『成本、手續費及必
     要費用』等,實際有獲利就要課徵。
  方式:當年度交易內容,在隔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時「合併申報」但「分開
     課稅」。換句話說,同時在五月份申報繳稅,但是繳的稅不跟綜合所
     得稅混在一起,要分開計算繳納,而且不能互抵。
     『成本』計算方式:採平均成本法。其餘特殊規定採先進先出法,
     如下:

  適用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類第三款持有期間、第四項但書第二款及前
  項第二款規定證券之認定,應採用先進先出法。

  換句簡單的話說,如果持有一年以上要採用先進先出法
  如果持有一年內交易的,要採用平均成本法。
  (因為持有一年以上有所得認定減半的優惠)

  優惠:持有一年以上,交易所得可以減半優惠
     持有IPO公司股票,三年後賣出可以有
     四分之一所得的優惠。

自民國104年起,課徵對象擴大為
一、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數量合計在十萬股以上者。
二、初次上市、上櫃前取得之股票,於上市、上櫃以後出售者。但有下列
     情形之一者,不包括在內:
  a屬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初次上市、上櫃之股票。
  b個人每年所持有該年度各該初次上市、上櫃公司股票,屬承銷取得數量在一萬股以下。
三、當年度證券出售金額在十億元以上之個人。
四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。(多增加 出售金額在十億元以上的個人。)
 
 
  這是已經寫得很白話的內容,小編我看那些條文真的是看好久才看懂內容意義是什麼,
雖然這法條有很多奇怪莫名的地方,也不符實際需求,但是既然已經是經過立
委私訂跟那個總統宣布過的法條,守法的大眾們還是了解一下吧!

  最後,我們來看看這法案通過後,一般小股民們該怎麼應對呢?
首先,我們發現到【設算所得】的規定裡面,只要加權股價指數不要超過8500點,基本上就沒
有課稅的問題。所以有的人想法很簡單,8500以上不要賣股票就好,接近8500
的時候趕緊把要賣的股票賣一賣,空手持有就沒這問題了!很好,簡單想沒錯
,而且方便又輕鬆。那如果有人想要在股票更高的價格賣掉呢??那他也許可
以選擇【核實課稅】,因為核實課稅有它的好處,就是可以提出成本,並且盈
虧可以互抵,不一定要在賣出當下就要繳稅,而是可以遞延到明年的五月再繳
,也許下半年就轉成賠錢也不一定。
  另外,只要不是符合那三項裡面的人,還是可以免繳證所稅。但是到了
104年以後,又多增加一條賣出超過十億元以上的大戶限制,所以只要我們是小
散戶們,每個月賣出量不要超過8000萬,應該不至於會被課稅吧!簡單來說,
小散戶們不用怕,跟你沒關係,只要股價不超過8500點,我想應該也不太會過
,基本上就沒你們的事情。至於大戶們,我想,台灣股市就是這樣啦,換去別
的國家股市玩還比較好玩,如果真的要在台股玩,我想期貨市場未來應該會變
得很熱鬧才是。只是一般主力們慣用的養套殺手法,應該會漸漸的銷聲匿跡了
,不然,就是要賺超過,才會有利可圖。
  
  好啦,以上就是我對於證所稅的分析跟簡單報告,給大家做的參考,畢竟
現在經濟這麼不好,薪水這麼少,想要從股市撈錢又怕被坑!所以我們還是多
增加我們的知識,才可以多從非工資收入裡面多賺一點好退休啊!